行政執法決定書文號
通衛醫罰〔2025〕10號
案件名稱
非醫師行醫案
當事人姓氏或者名稱
劉志新
違法事實
當事人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資格證書》行醫資質在通州若騰醫院為患者開展診療活動。
法律依據
處罰內容
罰款人民幣2萬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
2025年7月8日
執法主體名稱
南通市通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