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處罰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執法決定書文號 |
通衛醫罰〔2025〕7號 |
案件名稱 |
顧志成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為患者開展疾病診療活動案 |
當事人姓氏或者名稱 |
顧志成 |
違法事實 |
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在通州區五接鎮天后宮村四十二組36號為患者開展疾病診療活動 |
法律依據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
處罰內容 |
1、沒收通衛醫證保決(2025)第202號《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上登記保存的藥品和醫療器械;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一百三十五元整(¥135.00);3、罰款人民幣七萬元整(¥7000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5年7月8日 |
執法主體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