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6233/2025-02745 | 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 | 文號: | 通政發〔2025〕7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7-16 | 發布日期: | 2025-07-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區政府關于賦予川姜鎮、平潮鎮部分區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 |
索引號: | 014236233/2025-02745 | ||||
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 | ||||
文號: | 通政發〔2025〕7號 | ||||
成文日期: | 2025-07-16 | ||||
發布日期: | 2025-07-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關于賦予川姜鎮、平潮鎮部分區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 |
南通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川姜鎮、平潮鎮職能轉變、擴大管理權限、增強川姜鎮、平潮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促進經濟社會事業平穩健康發展,根據《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辦發〔2020〕1號)和《省委編辦 省司法廳 省政務辦印發〈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的通知》(蘇編辦發〔2020〕12號),按照重心下移、權責一致和應放盡放、按需下放、有序下放的原則,經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賦予川姜鎮、平潮鎮部分區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下放區域
南通市通州區川姜鎮、平潮鎮。
二、下放事項范圍
本次下放涉及3個部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城市管理局、區教育體育局。下放區級事項包括:行政許可類11項,行政確認類1項,其他行政權力12項,共計24項(具體見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區有關部門要做好賦權交接工作,就下放事項的審批條件、運行程序等做好對接,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支持幫助解決賦權事項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下放事項的監督管理工作,防止監管缺位。區紀委監委會同區有關部門加強對下放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在工作過程中出現的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越權、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二)川姜鎮、平潮鎮人民政府主動與區有關部門對接,針對下放的社會經濟管理權限,認真制定承接方案,積極做好承接行政權力的隊伍、機構和設施建設,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規范管理措施,確保下放事項及時、合法、高效運行。建立健全制度,主動接受區政府及區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確保賦權工作接得住、用得好、有監督。
附件:賦予川姜鎮、平潮鎮部分區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賦予川姜鎮、平潮鎮部分區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
序號 |
權限名稱 |
權限類型 |
設定依據 |
區級指導部門 |
1 |
移植城市樹木審批 |
行政許可 |
《江蘇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 |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2 |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
行政許可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3 |
因不可抗力,需對城市樹木進行扶正或者砍伐的備案(報告) |
其他行政權力 |
《江蘇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 |
|
4 |
房屋租賃登記 |
其他行政權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
5 |
業委會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 |
|
6 |
物業管理區域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 |
|
7 |
物業承接查驗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 |
|
8 |
物業服務合同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 |
|
9 |
工程施工單位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區城市管理局 |
10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行政許可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11 |
臨時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 |
行政許可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12 |
市容環衛責任人的確定 |
行政確認 |
《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13 |
拆除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行政許可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14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行政許可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
15 |
臨時占用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場地擺攤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區城市管理局 |
16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行政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
17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行政許可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8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行政許可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9 |
建筑垃圾消納場地設置審批 |
行政許可 |
《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 |
|
20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的企業停業、歇業的審批 |
其他行政權力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
|
21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企業制定突發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應急方案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
|
22 |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服務企業制定餐廚廢棄物污染突發事件防范應急方案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江蘇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
|
23 |
對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
區教育體育局 |
24 |
對民辦學校修改章程的備案 |
其他行政權力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741號) |
區政府關于賦予川姜鎮、平潮鎮部分區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