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6233/2019-00426 | 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 | 文號: | 通政發〔2019〕5號 | ||
成文日期: | 2019-02-01 | 發布日期: | 2019-02-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區政府關于印發通州區棚戶區改造范圍和界定標準的通知 |
索引號: | 014236233/2019-00426 | ||||
分類: |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通知 |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 | ||||
文號: | 通政發〔2019〕5號 | ||||
成文日期: | 2019-02-01 | ||||
發布日期: | 2019-02-01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關于印發通州區棚戶區改造范圍和界定標準的通知 |
各鎮(區、園、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社,區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加快改善城鎮人居環境,根據《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修改完善棚戶區改造范圍和界定標準的通知》(蘇建函房保〔2018〕715 號)等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通州區棚戶區改造范圍和界定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造范圍和定義
城鎮棚戶區,主要包括在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戶區、集體土地上符合界定的屬性特征的城鎮危房、城中村和舊住宅區棚戶區。我區改造范圍包括《南通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 年)》中心城區范圍內金沙街道、金新街道、五接鎮、平潮鎮、興仁鎮、興東街道、先鋒街道、張芝山鎮、川姜鎮,以及二甲鎮和石港鎮。
(一)集中成片棚戶區一般是指改造戶數在 50 戶以上或者房屋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區域。
(二)非集中成片棚戶區一般是指改造戶數在 50 戶以下或者房屋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區域或住所。
(三)城中村是指在城區建成區內,土地未被征收或部分征收,原農村居民未轉為或部分轉為城鎮戶籍,仍然實行鄉村行政建制管理的區域。
(四)舊住宅區是指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設施缺損、環境臟亂差的住宅區。
二、界定標準
房屋質量總體較差,經有資質專業檢測鑒定單位按照《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評定為 C 級、D 級的房屋,或同時滿足以下任意4款要求的住宅區域方可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范圍:
(一)建筑結構以簡易結構、磚木結構、磚混結構等為主。
(二)建筑密度較大,原則上在40%以上。
(三)使用年限較長,原則上以 20 年以上的房屋為主,城中村以15年以上的房屋為主。
(四)房屋結構抗震不符合《抗震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和《建筑結構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的房屋。
(五)存在安全隱患,住宅區域內無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建筑消防不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要求,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或者存在地質災害等其它安全隱患。
(六)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包括房屋室內空間和設施不能滿足基本要求(如無集中供水、無分戶廚衛等)。
(七)市政基礎設施不健全、不完善,道路破損嚴重,無綠化或綠化較少,無停車位或停車位緊張。污水和垃圾處理、交通、供電、供氣、通信、環衛等配套基礎設施不齊全或年久失修。
(八)公共服務設施薄弱,物業管理、社區服務等不完善或缺失。無基本教育、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不符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的要求。
(九)嚴重影響城市規劃實施和有礙城市景觀的危舊房屋。
(十)其他方面。經鑒定無改造、整治保留價值的城鎮危舊房。
三、相關要求
各鎮(街道)在確定棚戶區范圍和改造項目時,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確定的界定標準執行,不得隨意擴大范圍。
(一)禁止將本通知確定范圍以外的項目列為城鎮棚戶區改造項目。
(二)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范圍內的歷史建筑、工業建筑、建筑年代較短的房屋或單獨門面,原則上不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
(三)禁止將因城市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實施的房屋征收(搬遷)改造項目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
本通知所規定的“以上”均包含本數。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